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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讨债公司面对债务人失踪怎么办?有这些技巧

2020/11/4 16:44:43      点击:
借钱比借钱容易,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。许多人借了钱却没有在约定的日期还钱,于是他们从三岁退回到四岁。他们甚至为了躲债而移民到其他国家。那么,如果债务人失踪了,债务怎么办?欠债人下落不明讨债技巧有哪些呢?以下是小编的详细介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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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,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其债权。然而,起诉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。已经通过时效法规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。因此,许多债务人通过失踪来逃避诉讼时效,从而实现了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。因此,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,对债务人的失踪有以下补救措施:
  首先,有担保人对债务,向担保人主张债权
  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,设立了担保人。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者无法清偿的,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。担保人清偿债务以后能够向借款人追偿。
  第二,向法院提起诉讼
  当找不到债务人时,一些债权人可能会质疑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事实上,对于下落不明、无法亲自送达法院通知的被告,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通知。当公告时间到来时,无论被告是否看到公告,都将被视为已经送达。
  在审判中,将进行缺席审判,法院将审查债权人提交的债权证明,然后作出判决。判决生效后不能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执行。
  三、延长诉讼时效
  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。同时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九条、一百四十条规定: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”“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。”
  由此可知,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上述方法来延长,从而避免已经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得不到保护。
  四、申报宣告失踪,向借款人资产代管人认为债务
 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,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。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,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,可以申请宣告失踪。宣告失踪后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